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1年12月13日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遂昌县乌溪江水库大溪边交通码头工程已由遂昌县发改局遂发投资[2009]56号文批复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遂昌乌溪江大桥建设工程指挥部,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地方自筹。主要工程数量及资格审查条件见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http://cgzb.suichang.gov.cn)、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乌溪江库区湖山乡大溪边村,工程所在地三面环山,不受风浪影响。湖山乡位于遂昌县城西南部,乌溪江上游。东临金竹镇,东南连大柘镇、石练镇,南毗黄沙腰镇、蔡源乡、焦滩乡,西、北接衢县。乡人民政府驻地湖山,海拔240米,距县城约46公里。 建设规模为新建100吨级货运兼车渡泊位1个,50客位客运泊位2个及相应的接线道路、停车场、综合楼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设计年货运通过能力3.9万吨,年客运通过能力17.9万人次,年车运通过能力5000车次。 本次招标为乌溪江水库大溪边交通码头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第1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合同段(第1监理合同段)。 第1施工标段:内容包括新建100吨级货运兼车渡泊位1个、50客位客运泊位2个及相应的接线道路、停车场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工程的施工。计划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第1监理合同段:内容包括新建100吨级货运兼车渡泊位1个,50客位客运泊位2个及相应的接线道路、停车场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22个月,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1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1监理合同段: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2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得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 在浙江省、丽水市建设市场有严重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谢绝投标;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强制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附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个或二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4.1 开标时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如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如是授权代理人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年度代理人在委托企业的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此件留复印件)。投标时还应携带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限施工标段)、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的票据: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招标文件工本费交纳凭证、席位证。投标人未提交有效证件及票据,或者提交的证件及票据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等形式)。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自行到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cgzb.suichang.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结尾左下方:“招标文件下载”处下载, 6.2 投标人如有需要施工图纸及参考资料的,可到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索取,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其他规定 7.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7.2 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善意提醒: 8.1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在备注栏内注明某某投标项目保证金,且必须在银行汇票上正确填写实际结算金额的大小写,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凭银行汇票先到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缴款书,到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确认有效后再到财务室索取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银行确认不能到账的,谢绝接收)。 8.2 纸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在开标前以现金形式交纳,500元/份(售后不退)。 8.3 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8.4 投标报价书空格处必须用电脑打印(除签字盖章外),不允许用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前往。 9.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遂昌县妙高镇君子路96号)。 9.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网、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http://cgzb.suichang.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乌溪江大桥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遂昌县妙高镇北街120号 邮 编:323300 联系人:潘勍 电 话:0578-8123571 传 真:0578-813233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邮 编:310030 联系人:苏循华 电 话:0571-87353857 传 真:0571-87353855
遂昌乌溪江大桥建设工程指挥部 2011年12月13日 |